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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规字〔2026〕3号)
2026-03-04 11:06
柳科通〔2025〕23号 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11 10:16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面向全国征集人工智能(AI)赋能新型工业化能力清单的通知
2025-08-07 15:3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桂科发〔2025〕336号)
2025-08-07 15:21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25-07-29 15:21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税务局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上线的通知(桂科发〔2025〕306号)
2025-07-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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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规字〔2026〕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机制,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更好服务保障广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和改革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其中成果转化类包括“企业找成果”和“成果找市场”两种类型,通过需求征集、成果评价等方式编制项目榜单并对外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科研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可结合“赛马制”“链主制”等组织方式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自治区科技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与项目承担单位自有经费支持的“揭榜挂帅”项目管理。 第二章 条件要求 第四条 “揭榜挂帅”项目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战略任务,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以任务实施成效为衡量标准,由创新主体或创新联合体揭榜实施,需求目标清晰、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需求方和揭榜方。 第五条 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技术需求方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科技厅发榜后,由区内外具备条件的团队揭榜攻关。 第六条 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方是区内提出技术需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资源集成能力、研发组织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或对重点产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需求,两个条件须满足其一。 (二)能够保障项目实施的经费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第七条 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是区内外研发能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创新联合体,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主体(与需求方不存在单方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等关系,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与技术需求相关的研发基础,积极响应技术需求方,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二)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协助技术需求方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第八条 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是由科技成果拥有或需求单位提出转化需求,经科技厅发榜后,在区内进行揭榜转化。 第九条 成果转化类需求方是区内外提出成果需求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找成果”项目需求方为区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创新资源集成能力、研发组织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能够保障项目实施的经费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二)“成果找市场”项目需求方为区内外单位,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已处于中试阶段(或样机试制成功并通过鉴定),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具备产业化和转化应用条件,拥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 (三)拥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四)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 第十条 成果转化类揭榜方是区内外成果转化能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主体(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包含单方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等关系,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找成果”项目揭榜方为区内外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较强的成果研发和转化能力、稳定的研发团队,持有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需求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找市场”项目揭榜方为区内单位,应能提供良好的成果转化基础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人员保障。 (三)积极响应成果需求方,提出推动成果转化产业化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四)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的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支持,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揭榜。 第十一条 “揭榜挂帅”项目所涉及的需求方、揭榜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应未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未因存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被禁止承担或参与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或曾被禁止但禁止期已满),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榜单需求征集、榜单需求论证、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评审推荐、立项下达、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等流程进行管理。 (一)榜单需求征集。科技厅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需求。内容包括需求背景、需求内容、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技术指标、成果应用形式与转化条件、时限要求、项目总投资及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 (二)榜单需求论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榜单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编制形成榜单向社会张榜公告。榜单形成过程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同行评议、现场考察等环节。 1. 形式审查。对需求方的资质条件、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包括科研能力、财务状况、市场推广、社会诚信情况。 2. 同行评议。行业专家根据项目类型开展审查论证。技术攻关类项目重点对需求方的各类资质条件、发榜技术需求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审查论证;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对拟转化已有科技成果的成熟度、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后可能产生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转化支撑服务等进行审查论证。 3. 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项目需求方的相关情况。 (三)发布榜单。科技厅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研究确定有关需求,榜单以“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形式,可根据实际依法采取公开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通过科技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 (四)揭榜申报。各有关单位可以结合技术需求实际及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申报。 (五)评审推荐。科技厅委托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拟推荐名单。论证专家组构成参照广西科技重大专项标准执行。 “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每条榜单任务立项1项。对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密切、需协同攻关的科研任务,可采用“链主制”方式。由链主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链主企业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支持经费的3倍,链主企业负责出题、选帅、评价和应用推广。对战略意义重大但研发风险高或时间紧迫的攻关任务,可根据揭榜、评审的实际情况,采取“赛马制”形式,面向不同技术路线同时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在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开展节点考核,根据节点考核结果给予后续经费支持。以“赛马制”形式立项的榜单任务可立项超过1项。 (六)立项下达。科技厅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立项名单,组织需求方、揭榜方对接,充分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双方拟定揭榜协议。需求方与揭榜方将揭榜协议报送科技厅审查备案通过后,科技厅按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流程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立项下达。 (七)合同签订。成功揭榜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正式签订揭榜协议(合同),并与科技厅签订任务书,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自立项下达日起,逾期2个月不签订项目任务书或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撤销的,应予撤销立项。若需求方与揭榜方经组织对接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揭榜协议,科技厅可依据评审结果顺位递补或重新组织揭榜。 (八)项目监管。项目过程管理(任务书内容调整、变更等)、经费管理、验收管理和绩效管理按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自治区对“揭榜挂帅”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经费支持,配套经费由需求方、揭榜方按揭榜协议落实。财政经费支持对象应为区内单位,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企业找成果”项目的支持对象为需求方,“成果找市场”项目支持对象为揭榜方。财政经费支持方式采用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前资助和后补助均计入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其中后补助部分由支持对象先行垫资,其预算来源、支出和分配等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揭榜挂帅”技术攻关类项目,实施期限1年的,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分二期拨付,签订任务书后拨付拟支持经费的80%,其余20%(后补助)在项目验收通过且无前资助结余经费(即前资助经费和后补助垫资经费总支出超过前资助下达经费)后拨付;实施期限大于1年的,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分三期拨付,签订任务书后拨付40%,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40%,其余20%(后补助)在项目验收通过且无前资助结余经费(即前资助经费和后补助垫资经费总支出超过前资助下达经费)后拨付。后补助部分最终拨付金额,以前资助经费和后补助垫资经费总支出超过前资助下达经费部分金额为准。需求方支付揭榜方的经费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自治区对“揭榜挂帅”技术攻关类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比例如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40%,500万元(含)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35%,1000万元(含)以上至1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30%,1500万元(含)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25%,2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0%,最高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第十六条 “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签订任务书后即拨付拟支持经费的50%,其余50%(后补助)在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后,由成果转化应用方提供经第三方机构认证的应用证明,在项目验收通过且无前资助结余经费(即前资助经费和后补助垫资经费总支出超过前资助下达经费)后拨付。后补助部分最终拨付金额,以前资助经费和后补助垫资经费总支出超过前资助下达经费部分金额为准。需求方、揭榜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经费,财政经费拨付进度与双方技术交易进度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对“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50%,项目总投资以揭榜方与需求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金额为基础计算,最高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监督管理工作应以“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立项批复、任务书、揭榜协议等为依据,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组织开展。“揭榜挂帅”项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揭榜协议的各项约定,为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条件保障和支撑,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十九条 需求方和揭榜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在揭榜协议和任务书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分配,避免产生纠纷,鼓励需求方与揭榜方约定成果优先在广西转化或共享,服务地方产业。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延期或终止的,揭榜方须与需求方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揭榜挂帅”项目所涉及的需求方和揭榜方均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严禁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骗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若有此行为,自治区科技厅强制终止项目,并收回全部已拨付经费。对出现科研失信行为和科技活动违规行为的,视情况依法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原政策下已完成立项程序的科技“揭榜挂帅”项目,按原办法执行直至完成项目管理全流程,原办法中无明确规定的按此办法执行。除本办法有特殊规定外,“揭榜挂帅”项目均按照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20〕81号)同时废止。 附件:桂科规字〔2026〕3号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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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柳科通〔2025〕23号 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根据《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柳科规〔2024〕1号,附件3)及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通知有条件的单位填写《柳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附件1)进行申报,并对所属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出具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意见。 二、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及《2025年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三、本年度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8日至10月18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受理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103。电子材料发送邮箱:lzptjck@163.com。 联系人:廖斌0772-2610702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柳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须知.doc 附件:3 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docx 附件:4 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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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面向全国征集人工智能(AI)赋能新型工业化能力清单的通知
柳工信通〔2025〕60号 各AI企业、协会、科研机构、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人工智能+制造”有关工作部署,加快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决定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能力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技术、产品、服务等。 二、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首批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三、征集类别 (一)赋能智能制造的AI关键技术 适用于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制造业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智能体、群体智能、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音处理、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知识图谱、计算机视觉等技术。融合人工智能的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操作系统、人工智能框架软件及其相应的开发服务。 (二)赋能产品升级迭代的硬件 用于开发智能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智能运载工具、智能医疗设备、智能家居、智能电气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嵌入式模块等。 (三)模型与算法 包括但不限于适用工业场景的语言大模型、垂直领域模型及工业质检、智能决策等细分场景专用模型,及模型开发、训练、调优等服务。 (四)工业数据服务 工业数据采集、汇聚、清洗、标注等服务,高质量数据集、数据产品开发等服务。 (五)培训与咨询 人才培训服务,基于“人工智能+制造”的应用课程培训机构。人工智能赋能咨询服务,具备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成功经验的企业及服务咨询机构。 四、适用场景 以工信部公布的《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1)、《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附件2)等文件中提出的制造业典型应用场景为主,及其细分延伸场景。 五、适用行业 适用于柳州市重点发展的汽车、钢铁、机械、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新能源、化工及新材料、农产品加工、林木加工、生物医药等九大产业。 六、支持政策 (一)场景开放。我局将向本市制造业企业推送能力清单并组织供需对接会,对接链主企业及中小企业应用场景。 (二)生态支持。纳入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合作伙伴;支持纳入链主企业生态伙伴;支持企业牵头开展产业生态建设项目。 (三)资金及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奖、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项目资金补助。企业落户柳州的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征集流程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3,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2025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及盖章版扫描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和信息化推进科邮箱:xxhtjk2831488@163.com。邮件名请标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能力征集-单位名称”。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韦颖昆,0772-2831488)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附件:2: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pdf 附件:3: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能力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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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桂科发〔2025〕3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专家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研究院)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需求,制定了广西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须在广西科技厅网站“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及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见附件2),由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申请书至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8:00(以系统上依托单位提交时间为准),依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18:00。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5年8月22日18:00前完成补正(以系统上依托单位提交时间为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5年8月29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第三方管理机构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0771—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二)业务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2607、5852295、5891177;广西研究院0771—5333829;自治区科技厅0771—2637698。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东葛路26—9号海浪湾商业广场3楼(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会议中心),邮编530022,电话:0771—571039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报须知.docx 附件:3.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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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关键技术产业化,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争创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做好培育工作,根据《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柳工信规〔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获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管理办法》中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三、请各有关企业填写《2025年柳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地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四、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收集、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行文推荐至我局,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可编辑)、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文(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附推荐名单)报送至我局新兴产业科邮箱。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兴产业科,全翊魁、朱婧雯,2823712,邮箱:kjk2823712@163.com) 附件:1 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pdf 附件:2 2025年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3 2025年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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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税务局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上线的通知(桂科发〔2025〕306号)
根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按照《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实施方案》(桂科发〔2025〕171号)任务要求,为深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工作,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发完成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现就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功能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开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全区统一申报页面,通过业务流程重构,数据信息共享,将分散于科技、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现行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4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效能。 二、系统登录 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网址:https://zwfw.gxzf.gov.cn。 三、上线时间 2025年7月22日正式上线。 四、系统操作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操作指引。(附件1) 五、其他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系统使用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社会知晓度,让更多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积极推动业务系统和服务模式迭代升级,持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服务电话 (一)业务咨询 1.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联系电话:0771—5595373、2631005、2618463。 2. 科技成果登记,联系电话:0771—5319925、5302011。 3. 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知识产权专项经费),联系电话:0771—5786991、5808851。 4. 现行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联系电话:12366。 (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771—5895199。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操作指引.docx 附件:2. 广西统一电子印章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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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办发〔2025〕7号)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与外省(区、直辖市)等科技部门加强奖励专家信息共享,提升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质量,我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入库,并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科学家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原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活动; (二)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及产业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五)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犯罪记录,未被开除过公职或曾因参加评审活动被处罚;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服从管理,遵守《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一)本次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形式。专家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书面审核同意推荐,相关同意佐证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二)请专家通过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网址:http://zj.gxinfo.org:85)注册账号,使用账号登录后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 (三)我办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列入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我办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在库专家进行个人信息更新,各位专家收到短信后,请及时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网址:http://zj.gxinfo.org:85)补充完善或更新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入库。拟入库专家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应准确、完整、全面,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我办将根据工作需要与外省(区、直辖市)科技部门交换奖励专家库信息,各位专家提交入库信息即代表同意交换专家信息。 (三)我办将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专家提交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仅用于广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及相关管理工作。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吴 翀,0771—5302556 系统操作:石罗云,0771—5302004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家入库单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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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5〕54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培育平台于2025年7月16日开放,2025年8月17日关闭。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并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通过评价和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报送我厅。(上报文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自评分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满足直通条件且自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和通过复核。 (二)企业没有通过市级严格审核并公示的,不予推荐和通过复核。 (三)各市推荐申报评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必须先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 联 系 人:韦道标 黄河瑉 联系方式:0771—8095258、0771—8095252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xlsx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目录清单.docx 附件: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4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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